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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做好2018年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09:19:01 作者:卓越校项目组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181号)文件精神,通过和相关本科院校积极对接,今年与吉首大学、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湖南商学院和湘南学院四所本科院校签订了“专升本”合作协议,学院所有专科专业都有对口升学的本科专业(附件1)。根据各对口本科院校“2018年‘专升本’工作”要求,为确保我院“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升本”含义

“专升本”是指湖南省内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专科毕业生通过一定的选拔程序进入省内普通本科院校接受普通本科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被录取的“专升本”学生注册后直接进入普通本科三年级学习,在普通本科院校学习两年,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业,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本科文凭,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士学位证书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

二、选拔范围及比例

选拔范围为2018届专科毕业生,只能推荐各专业平均成绩排名前20%的应届毕业生参加选拔。若前20%内有学生自动放弃“专升本”选拔资格的不得依次递补。因成绩不合格而降过级的应届毕业生不得推荐。

各对口本科院校组织选拔考试后的录取比例,控制在各本科接收专业实际参考总人数的50%以内(缺考学生不计入录取基数)。

三、推荐条件

推荐参加“专升本”选拔的专科应届毕业生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三)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四)各课程平均成绩排名进入本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前20%(以该课程初次考试或考核的成绩为准)。对口湖南财政经济学院的会计、金融管理与实务、市场营销、投资与理财四个专业的学生必须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320分(含320)以上,其他专业没有英语要求。

一个专业推荐人数不足2人的,本科院校将不组织考试。

对于高职高专在校生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专科学业,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不计入推荐和录取比例。学生本人须提交原所在部队下发的嘉奖令(通令)、个人记功登记(报告)表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本科院校和省教育厅审查。

四、选拔程序

(一)选拔推荐

1.各二级学院按照《2018年“专升本”专业对口情况表》(附件1),根据推荐条件,填写《湖南省普通高校2018年“专升本”学生推荐名单》(对应本科院校-附件3)。

2.推荐名单需经二级学院在学院内显著位置张榜公布7天并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由被推荐学生填写《湖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专升本”报名表》(对应本科院校-附件2)。

(二)材料提交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于322日前按专业将以下材料交至教务处201室。

对口本科院校

提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吉首大学

1《报名表》(附件2):纸质文档,粘贴相片,并由学生在本人承诺处签字。(每位学生的报名表、成绩单原件、获奖材料一起装订)

注:①表中“特长及获奖情况”:填报突出特长和全国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并上交奖励证书复印件(二级学院审核盖章)。

表中“成绩单原件”:由二级学院打印,审核盖章,交教务处后再盖章。

2《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纸质和电子文档,签字,盖章

3照片: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二张(1张贴报名表“附件1”,1张贴“附件4”中)。

湘南学院

1《报名表》(附件2):纸质文档,粘贴相片,并由学生在本人承诺处签字。

2《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纸质和电子文档,签字,盖章

3照片: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二张(1张贴报名表“附件1”,1张贴“附件4”中)。

湖南商学院

1《报名表》(附件2):纸质文档,粘贴相片,并由学生在本人承诺处签字。

2《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纸质和电子文档,签字,盖章

3照片: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二张(1张贴报名表“附件1”,1张贴“附件4”中)。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

1《报名表》(附件2):纸质文档,粘贴相片,并由学生在本人承诺处签字。(每位学生的报名表、成绩单原件、在校表现或奖励材料一起装订)

注:① 表中“在校表现(含在校期间受过何种奖励)”:上交有关表现或奖励材料复印件(二级学院审核盖章)。

“成绩单原件”:由二级学院打印,审核盖章,交教务处后再盖章。

2《学生推荐名单》(附件3):纸质和电子文档,签字,盖章

3照片:近期同底一寸照片二张(1张贴报名表“附件1”,1张贴“附件4”中)。

注:各本科院校的附件23的材料格式不同,各专业务必填写对应本科院校附件材料。

(三)网上报名

请推荐的“专升本”毕业生于316-21之间登录“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zsb.hnadl.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升本”学习选拔申请,责任自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如下:

1.进入平台后,需先注册(登录页面右上角,点“学生注册”),才可登录、报名。注册时需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请牢记)及有效联系方式。

2.只针对2015级的三年制专科在籍学生注册,凡未经二级学院审核和推荐的毕业生不得在网上注册报名。

3.在平台操作中遇到相关疑难问题,请联系0731-84028517,曹老师。

(四)选拔考试

1.“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对口本科院校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5月上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准考证将由教务处统一负责领取,再发放到各二级学院。

2.考试科目教务处将根据对口本科院校的公布情况,及时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关注相关信息动态。

(五)确定录取名单

1.对口本科院校根据专升本招生计划和“专升本”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本科院校于6月中旬对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确定被录取学生的“学生档案袋”由各二级学院负责汇总、密封并交教务处,统一由教务处寄送至各本科院校。

4.“专升本”学生进入对口本科院校本科专业学习后,执行对口学校的学籍管理规定,并不得再转学或转专业。“专升本”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精神,发放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内容须填写“在××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发放学士学位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专升本”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切实加强“专升本”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周密的“专升本”推荐报名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二级学院务必做好“专升本”政策宣传,鼓励学生积极报名。相关信息必须及时向所有2018届三年制普通专科学生发布,不得选择性地发布。

(三)“专升本”学生推荐工作由所在二级学院按照本通知推荐条件、选拔范围及比例负责组织和审核,严格审查学生报名信息,按规定比例和要求确认推荐名单,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因推荐、审核不严等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推荐二级学院负责。

(四)各二级学院严禁以任何名义违规向“专升本”学生收费。

 

附件:

12018年“专升本”专业对口情况表

2.报名表

3.学生推荐名单

4.照片黏贴表

 

 

 

教务处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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