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有关要求,在完成内部机构设置和中层正职干部的调整与竞聘后,为了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促进中层干部队伍结构优化和整体素质提高,着力建设一支“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决定开展2017年学院中层副职干部(二级学院副院长、副主任、副处长等,以下简称“中层副职干部”)空缺岗位竞聘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原则
1.党管干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4.民主集中制;
5.依法依规办事、公平公正选聘。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中层副职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袁维坤
副组长:马于军、刘国清
成 员:蒋民权、贺战兵、程桂珍、徐景学、雷珺麟
谢景伟、李盖虎、朱 丹、叶 奕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与实施,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
三、竞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品行与职业操守,群众公认,清正廉洁;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和相应能力;
3.连续三年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截止2017年10月31日,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从本次中层副职干部竞聘开始,中层副职干部年满55岁,实行到龄即行免职的机制)。
(二)学历、职称、资历与任职要求
1.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副高及以上职称;
2.应当具有五年及以上工龄和二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应当在学院部门或单位现任副科及以上职级岗位或在二级学院、教学部现任系主任、现任“三办”主任(负责人)、现任教研室主任(负责人)岗位工作三年及以上(2014年10月31日前任职)或曾担任援疆援藏教师;
4.二级学院的副院长,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应的教学科研专业背景,熟悉教育和办学规律,了解并掌握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
四、竞聘职位与岗位
(一)党政部门空缺中层副职干部职位如下: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1名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1 名
发展规划处副处长1 名
教 务 处副处长1 名
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副处长1 名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副处长1 名
财务建设处副处长1 名
国际交流处(国际汉语言文化传播基地)副处长1 名
后 勤 处副处长1 名
(二)教学单位空缺中层副职干部职位如下:
新闻与传播学院副院长1 名
管理学院副院长1 名
新媒体技术学院副院长1 名
国际传播学院副院长1 名
体育课教学部副主任1 名
(三)临时机构空缺中层副职干部职位如下:
基建办公室副主任1 名
五、竞聘方式
(一)采取个人报名、大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竞聘方式;
(二)符合中层副职干部竞聘条件者,都要针对竞聘职位岗位报名,且须作出服从组织安排的承诺;
(三)竞聘人选产生后,学院党委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和竞聘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按照人岗相宜原则,集体研究决定任职人选的具体岗位。
六、竞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下午4:30。符合中层副职干部空缺岗位竞聘条件者填写《中层副职干部空缺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1),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填报2个岗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的或不愿签订承诺书的,视为主动放弃竞聘中层副职干部职位。
2.资格审查。报名时间截止后,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大会民主推荐。采用大会投票推荐方式。参加大会投票推荐的人员包括现任院领导、中层干部和在职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4.党委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提拔人选。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岗位上的考察提拔人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提拔人选: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配偶及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正在立案审查的以及存在其他影响提拔任用的。
5.组织考察。考察拟任人选,须书面征求学院纪检监察室的意见,并对个人档案进行核查。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个人档案存在不实情况的,一律暂缓提拔任用,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与任前公示。党委确定拟任职人选后,下发任职文件之前,在学院内按姓氏笔划顺序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7.组织谈话与下发聘任文件。下发聘任文件前,由学院党委和纪委指定专人与提拔任职人选进行任前谈话。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计入任职年限,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试用期不计入任职年限。
七、工作时间安排
10月17日公布竞聘方案。18上午9:00至下午4:30完成报名和资格审查。19日大会民主推荐,推荐情况汇总。20日党委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组织考察,个人档案核查。23日党委研究决定拟任人选,任前公示。31日组织谈话,下发聘任文件。
八、纪律要求
1.严格执行竞聘方案,严禁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严禁在报名、推荐、组织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
2.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违反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
3.严禁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严禁私自泄露动议、民主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不准制造和传播人事安排的小道消息。
4.选拔任用的中层副职干部,在正式到位前,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出了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在正式到岗后,应尽快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岗位职责。
5.教职工对竞聘中层副职干部的违纪行为,可以向学院党委、纪委反映,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给予纪律处分。学院设立举报电话:0731-84028516
九、附则
本方案由中层副职干部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中层副职干部空缺岗位竞聘报名表
2.拟选任中层副职干部征求意见表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