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院属单位:
按照学院制度建设要求,现将学院151个制度(含未完成起草制定、修改完善的制度)目录下发至起草部门,征集修改意见。请各部门按照《学院制度目录(分部门统计)》,在《学院制度汇编汇总稿》中找到相应的制度,对照《制度建设修改意见表》,于11月30日将《制度建设修改意见表》纸质档加盖部门公章后,提交党政办公室。未完成起草或未修改完善的制度(此部分制度不在《学院制度汇编汇总稿》中),由负责部门于11月30日之前完成,并填报《制定制度送审(初审)表》,加盖部门公章,提交党政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1月15日
附件:
1、《学院制度目录(分部门统计)》
2、《学院制度汇编汇总稿》
3、《制度建设修改意见表》
4、《制定制度送审(初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