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处(室),院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推荐名额:省教育厅直属单位共向省人社厅推荐1人。
2.请各部门组织符合推荐人选条件的教职工申报,没有符合推荐人选条件的可以不报。
3.符合推荐人选条件的教职工填写《百千万人才工程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湘人社函[2017]55号的附件2,《汇总表》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阅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供相关证书、奖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复印件列明目录,由所在部门指派专人审核,审核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
4.申报截止时间:符合推荐人选条件的教职工请于2017年4月17日下午4:00前将本通知第3点所列材料交组织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关于做好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55号).pdf
湘人社函〔2017〕55号附件1、附件2.doc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