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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
关于2017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11:39:44 作者:组织人事处  来源: 浏览次数:0

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湘教资办字〔20175号)、《关于做好2017年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教通〔2017101号)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步骤与时间安排:

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领分“个人网上申报”和“材料送审”两个步骤。

1.个人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45-412,由申请人自行登录中国教师网(http://www.jszg.edu.cn),进入教师资格证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录入并提交个人信息。此步骤必须在47之前完成,网报成功后打印一式两份申报表带往48日试讲现场由专家签字认可。网报时间如有变动,学院将另行通知。具体的填报说明见附件1

2.材料送审:

个人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将全部申报材料于417-18交组织人事处(图书馆308)。

二、申报材料组成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

说明:申请表上的单位名称须跟学校行政公章上的名称一致;面试试讲一栏须体现结论和组长的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身份证原件可不提供,复印件上面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标明“原件已核”字样。

3.聘用合同书等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本项交材料时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说明:

①在职教师提供聘用合同和本校缴纳社保的证明。

②聘用合同书是指人事部门统一制作且具有劳资关系法律效应的合同凭据,劳务派遣和聘书等不能视为同效;聘用合同书上要注明在教学岗位,没有注明的提供合同期内一个学年的课程表。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说明: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

5.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体检合格证明

说明:体检须为当年进行,且表格上要有医生签署的“合格”结论。

7.《思想品德鉴定表》

8.《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或《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项交材料时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提供

9.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

说明:仅师范类专业提供

10.《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面试、试讲情况登记表》

说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可不提供。

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整理要求

1.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应依次装订成册(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

2.填写工整,不得任意涂改。报送的材料真实、完整、一致,不得漏项。

3.1项材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用A3纸正反面打印,不准使用装订针。

4.所有复印材料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须在首页上面加盖人事部门的公章,且在每一页上面加盖“原件已核”的印章。

5.申请人复印件材料上交后不再退还,请自行备份。

6.材料不合要求,一概不予受理。

 四、试讲安排:

按文件要求,48日集体安排在湖南师范大学试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安排:

按《教师资格认定条例》的要求,简便起见,体检统一安排在长沙市八医院星沙分院体检中心(长沙星沙大道22)进行,体检时间:329-45日上午8:30开始,要求申请人空腹,并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一寸照片一张前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领取。(因怀孕、哺乳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些体检项目的,请向医院说明,其他项目必须参加。体检时间不能提前或推后,请务必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延误后果自负)

六、相关费用: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60元。在交申报材料时统一交纳,请自备零钱。

七、特别说明:

所有上交材料需要贴照片的地方请全部贴好,同时多上交一寸彩照一张办理证书。

如有其他变动,将及时更新,请持续关注各项信息通知,谢谢合作。 

 

                                                                                                                                       组织人事处
                                                                                         20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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