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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能力建设
卓越校子项目制度体系建设党委会审定制度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2 13:40:35 作者:办公室  来源: 浏览次数:0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湘办发〔2016〕20号)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关于推进以章程为统领的制度建设的通知》(湘传媒发〔2016〕7号)《关于卓越校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湘传媒发[2016]21号)、2017年党委行政工作要点(湘传媒发[2017]3号)、2017年学院十件大事(湘传媒发[2017]4号)的要求,制订本方案。

一、审定内容

已列入制度建设目录清单、经制度建设工作小组初审、复审通过的学院重大基本制度。

二、审定方式

党委会议集中审定。

三、审定标准

一是合法性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是否符合学院章程具体的或原则性的规定。

二是实用性标准。是否立足学院现状,着眼未来发展;是否适应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和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是否体现现代职业教育特点和内涵;是否站在全局性角度,符合各项工作的需要实际;各项制度的规定是否统一协作。

三是规范性标准。内容是否完善,结构是否合理,逻辑是否严密,条理是否清晰,语言表述是否准确、简练、朴实。

四、审定流程

(一)会前一周制定制度审定目录表,按目录表分批分册装订并发给出席会议院领导和列席会议有关人员。会前出席会议的院领导提出对每个制度的初步审定意见或具体修改意见(分别标注A、B、C、D,有具体修改的在纸质文本上直接表述)。

(二)确定会议审定时间和地点并发布通知。

(三)会议集中审定程序:

1、主持人(党委书记)宣布审定任务与要求;

2、负责起草制度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会议审定的制度作整体说明(依据、重要或关键条款、与其他制度的关联度、执行中的难点和要注意的事项等)。初审人可以作补充说明;

3、分管院领导提出审定意见,其他院领导提出审定意见;

4、院办做好情况记录。整理院领导会前会中审定意见,收集会议资料并存档。初审人综合审定意见完成最后修改。

4、原则上每次会议审定10—20个制度。

(四)通过了会议审定的制度,会后分批次以文件形式颁发,年底完成《制度汇编》。

五、审定时间安排

会议集中审定时间段为2017年4月至6月的双休日、节假日,也可安排在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晚上时间。

六、出席会议集中审定院领导及列席会议人员名单

制  度

参加人员

财务基建、产业后勤、内部治理、合同管理、法律顾问、规范化办公制度

出席:袁维坤 马于军 姚海涛 戚人杰 汪建 贺战兵 刘国清 方建超 李冰

列席:谢景伟 周群羊 张海钊 李盖虎 周曙  罗茜

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学术组织与规范、校企合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制度(36个)

出席:袁维坤 马于军 姚海涛 戚人杰 汪建 贺战兵 刘国清 方建超 李冰

列席:徐景学 曾赛红 肖凭 欧阳旭 孙益民

罗军强 李盖虎  周曙  罗茜 教务处相关副处长1人

组织人事、宣传统战、工会工作、综合治理与安全保卫、实验小学管理、共青团工作、体育工作制度

出席:袁维坤 马于军 姚海涛 戚人杰 汪建 贺战兵 刘国清 方建超 李冰

列席:朱丹 陈旭 向思贵 徐可晶 李萍 邓建华 任建 罗军强 李盖虎 周曙  罗茜 组织人事处相关副处长1人

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工作、纪检监察审计、实训实习、图书资料管理与数字校园建设、继续教育工作制度

出席:袁维坤 马于军 姚海涛 戚人杰 汪建 贺战兵 刘国清 方建超 李冰

列席:朱林 樊卫 段亚军 余艳红 陈先觉

雷吉平 郑蜀仕 陶新艳 李盖虎  周曙  罗茜 学生工作处相关副处长1人

(四)评审费发放标准

根据《卓越高职院校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按每天审定10—20个制度的标准发放评审费。







                                              卓越校治理能力建设项目管理组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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